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之我见
[ 2008-1-3 15:18:48 | By: sjx51 ]
 

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费要取消的议论在社会传言中是一浪高过一浪,红盾论坛上来自已队伍关于取消工商行政管理费议论也不在少数,还有这网那网的只言片语也都在向人们传递和放大着一个不可忽视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费要取消,其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转型。否则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就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就会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最近,市局也提出了“推动基层工商所由收费型向执法型转变”的调研命题,提法虽然有待商榷,但是也说明上层机构对基层管理职能转型的考虑。可见转型是历史的必然,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围绕着部门职能转型,笔者根据历史和现实状况谈谈自己的不成熟的见解。

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职能是随着社会的进程而由国家规定的。1955年,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个报告时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私营工商业的国家行政机关”。其管理领域被确定为私营工商业。1985年前后,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是:(一)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管理集市贸易;(二)组织办理工商企业的登记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建立“经济户口”,通过登记实行监督管理;(三)管理经济合同和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查处违法经济合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管理好本系统的经济合同;(四)对商标实行管理,办理全国商标统一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开展广告管理,正确发挥广告在促进生产,扩大流通,活跃经济,方便人民生产、生活方面的媒介作用;(六)管理个体经济,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开展工作;(七)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八)监督、检查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违法活动,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总起来说,这一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可以概括为“六管一打一制止”,亦即即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制止经济违法活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任务日趋繁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商品经济发展迅猛,市场空前活跃,各类经济组织相互竞争,计划经济体制全面实行改革,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被逐步废除,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逐步缩小,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逐步扩大,横向经济联系得到加强,经济合同制得到广泛推行,各类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频繁发生关、停、并、转及歇业,加之大量市场非法经营活动频繁发生,使得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任务日见繁重,较之此前的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任务成几十倍,仍至百倍、千倍的速度递增。在工商行政管理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管理特点。概括起来,这一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就具有管理领域不断扩大的特点。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定”方案)明确指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意味着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和职责范围应是覆盖整个市场领域。工商行政管理的管理领领域实际上是由其管理对象和管理目标所决定的。在实践上,随着我国市场范畴的是益扩大,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督管理广度,也不断拓展至整个市场,从过去主要管理集贸市场拓展到监督管理社会主义大市场。    1985年至1999年,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已从“六管一打一制止”发展到了12个方面:(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九)依法组织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十一)领导和管理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十二)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999年工商系统实行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经过进一步调整后,其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权限范围内拟订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三)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核准,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五)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证券、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七)依法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监管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九)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十)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进行监督管理;(十一)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负责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十二)管理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指导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广告协会的工作;(十三)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事项。

2001年国家又一次对工商部门职能进行调整,划入了原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划出了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还转变了二项职能:把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职能交给个私协会;把机关服务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工商部门主要职责是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章。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九)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十一)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十二)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这一次的职能调整与上次比较强化依法行政职能,解决了交叉执法的问题。

从以上各个不同时期的职能变化来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发展到今可以说是在日益加强。依法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已成了工商事业的第一要务。无论变化多大,但是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国家单独就收取工商行政管理费作为一个独立的职能而规定,然而目前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的实践中收费确成为了一个十分最重要的职能,其职能发挥的好坏决定了一个工商所生存优劣的尺子。

基层工商人员为了生存整天疲于下乡收取规费,其它管理职能成了被动的或者说成为了可有可无的职能。从深层次分析来看,主要是财政供给不足,以收定支造成了基层收钱养人的状况。其次就是层工作人员图收钱简单,不象其它职能那样复杂。再次就是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文化素养低,不愿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能力差。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掇刀分局曾在白庙工商所进行转型尝试,推行主办案人制度,下达行政执法指标,实施划小块核算与政绩挂钩的办法进行考核,在一段时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也曾被市局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市推广,省局也为此发了简报,但是最终也没能跳出以收钱养人为目的怪圈。

现在国家已在北京、天津、四川等地作了取消了个体工商行政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的试点,看来湖北取消这两项规费,也是早晚之事了。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该何去何从?

我认为,转型首先要转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一个正确的转型思想,转型还会陷入到另外的误区。作为一个工商人我们要重新审视工商行政机关的性质,重新领会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重新反省我们行政执法能力,将国家赋予给工商部门的职能淋漓尽致的发挥。其次,在行为上从现在入手立足五抓,促进职能转型。

(一)抓教育,强化执法意识。一是要强化政治学习,使管理人员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醒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责任感,自觉摒弃“重收费轻管理”的不良做法。二是要端正执法思想。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让执法人员在活生生的个案中受到教育和启示,进而增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查摆存在问题。通过查问题、找症结、谈危害、挖根源、谈教训,从中得到警示,确定工作目标与方向。

(二)抓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要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工商所地处执法前沿,执法人员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因此,工商所首先应当立足自身挖潜,以应知应会为基础,以知识更新为重点,组织好内部培训。其次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机关的培训,使其扩大交流研讨的范围,获得前沿管理的理论。二是要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要学会不断掌握新法规、运用新技能、适应新形势。每逢新法规出台,都要及时参加学习,使新的法律武器尽快应用于实践,不断拓宽案件查处工作的范围。三是要建立符合实际的培训体系。工商所事务多,任务重。因此,在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时,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把集中培训与自学有机结合,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进行轮训。可以运用“案件分析问答”和“以案说法”等方式来增加培训工作的趣味性,提高执法人员参加学习的自觉性。

(三)抓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执行错案追究制度,明确违法失职、滥用权力等行为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防止错案的发生。二是要完善办案奖惩制度,鼓励争先创优,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调动执法人员办案的积极性。三是要健全巡查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巡查执法纪律和执法管理监督。

(四)抓检查,纠正执法偏差。在管理中,要建立执法案件内部检查制度,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办结案件“回头看”活动,邀请上级机关法制部门的人员查阅案件档案,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推动办案质量的提高。

(五)抓改革,提高执法效能。一是改革工商所监管机制,实现区域管理与巡查制的有机结合。工商所传统的分片管理方式虽然容易出现管理人员收人情费、办人情案的现象,但却有利于熟悉和掌握辖区内的基本情况和管理对象的经营状况;单纯的巡查制虽然克服了分片管理的弊端,有效地避免了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但是责任区域不够具体,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因此,工商所应当把区域管理与巡查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在区域管理基础上的巡查,确保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全方位的综合监管。二是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在实现市、县、所三级联网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网上收费、网上举报、网上完成办案审批程序和网上制作办案文书等,以切实提高工商所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监管效能。比如,通过建立网上12315举报中心,通过案件处理系统软件的开发,实现从发现线索、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调查终结到案件执行、结案等全部流程的计算机生成和打印,从而建立起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和快速处理各类违法案件的全新执法机制,增强基层工商所办理大要案件、涉外案件及特殊案件的能力,以适应综合监管的职能需要。三是改革收费方式,解决执法的人力资源。现阶段,还没有取消两费之前,各工商所只有通过由银行代缴规费或窗口收费等方法,取代已习惯了的上门收费和下乡追费的模式,才能把工商所原本有限的人力解放出来,集中使用到巡查执法中去,为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创造丰富的人力资源。

 

(载于工商学会调研)

 

 
 
 
Re: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之我见
[ 2008-8-25 18:33:10 | By: wo(游客) ]
 
我们重庆梁平可是把2008年的全年的管理费都收了啊,国家不准收,基层单位就会改个名字收啊,到时我们又如何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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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之我见
[ 2008-4-2 11:22:29 | By: 工商新兵(游客) ]
 
    写的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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